編號:
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定向培養
協議書(參考樣本)
甲方:(意昂3學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學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丁方:(生源所在省份省級鄉村振興工作部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簡稱優師專項)🏌🏻♀️,旨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重要指示精神,為832個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中小學校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推動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其中🎄,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國家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優師專項)由部屬師範大學承擔,面向定向縣所在省份招收培養到定向縣就業的師範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甲、乙、丙、丁四方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協議簽訂的前提
第一條乙方具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意昂3全國統一考試資格,熱愛教育事業、立誌長期從教、獻身基層教育事業,自願報考甲方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甲方和丙方經審核,認為乙方符合擇優錄取條件,同意錄取乙方為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製訂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意昂3辦法和錄取規則,對進檔的報考甲方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擇優錄取🧔🏼。
將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的錄取通知書,以及經甲方🙆🏻♀️、丙方、丁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並加蓋公章的本協議書一式五份一並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協議書簽字後,錄取通知書生效,甲方接受乙方報到。
第三條按照培養造就卓越教師、未來教育家的目標,製訂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培養方案,提供優良的教育教學條件,對乙方實施教育培養。
第四條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在乙方四年修讀年限內,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第五條對在規定修讀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甲方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甲方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關心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的成長與職業發展,製定個性化成長與發展規劃,為其在職培訓、參與甲方有關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分享學校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和成果等多方面提供支持。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持本人或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的本協議書一式五份及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經甲方復查合格後,按學籍管理規定正式註冊入學,成為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
第八條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培養方案,接受甲方教育培養💱,學製四年。
第九條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教育教學計劃🙇🏿♂️,達到教育培養方案的要求和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並按規定取得相應的教師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條在校期間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提出中止協議申請🙍,經甲方🌕、丙方同意後,暫緩履約。待情況允許,經
甲方、丙方核實並同意後可繼續履行協議。
第十一條乙方須履行本協議的定向就業服務義務。本科畢業後經雙向選擇,由丙方牽頭安排至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域中小學任教🧑🏼,入編入崗,任教服務期不少於6年。
第十二條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歸口管理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並報丙方備案,可在該定向縣學校間流動。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配合甲方做好有關意昂3宣傳和錄取工作🙍🏻♂️。在高考錄取前,向丁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並加蓋公章的本協議書。
第十四條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域中小學任教的各項工作。在乙方畢業時,組織用人單位與其在需求崗位範圍內進行雙向選擇🤴🏿👦,幫助乙方落實任教學校🐇。
第十五條鼓勵和支持乙方在職培訓⚙️,促進其終身學習和職業發展。
第十六條負責乙方的履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和服務支持系統,落實乙方定向就業服務有關事項。
五🧑🏽🏭、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配合甲方做好有關意昂3宣傳工作。在高考錄取前🧑🏼🚒🙎🏽,向甲方提供經丙方、丁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並加蓋公章的本協議書。
第十八條配合丙方協調編製🦖、人社等有關部門,以及生源
所在省份定向縣縣級人民政府🥩,做好接收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確保其有編有崗,並納入本省(區👨🏻🍼、市)基層就業項目的獎勵和支持體系。
第十九條配合丙方協調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縣級人民政府🍑,為乙方到定向縣域中小學任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周轉住房。
六、終止協議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終止本協議,相關材料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一)在校學習期間,經甲方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認定,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從教。
(二)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經丙方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檢查認定🌛,或經勞動能力鑒定,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從教。
七🫸🏿、解除協議及處理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須向甲方退回已免除的學費、住宿費及補助的生活費𓀏🧗♀️,不再繼續享受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教育👨🏼🏫,並取消學籍🤌🏿,相關材料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一)因觸犯法律或違反校紀等被開除學籍👶🏻。
(二)主動放棄甲方學籍🆚。
(三)除特殊原因辦理休學無法正常畢業等情形以外,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四)存在其他依照甲方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達到退學條件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不得解除協議🏌🏿♀️。
八🐃、違約情形及處理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違約🤳🏼,違約記錄將歸入個人人事檔案,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一)畢業後未按照丙方組織專項招聘確定的崗位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就業➞,或未服從丙方安排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就業的。
(二)除終止協議等特殊情況外🧑🏿💼🦐,畢業後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任教未滿6年且不繼續履約的。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及相關部門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他事宜四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經甲方、丙方📁、丁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並加蓋公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乙方及其監護人共同簽訂本協議。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
簽訂日期: 2021年月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2021年月日
乙方監護人(簽字或按指印):
簽訂日期: 2021 年月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
簽訂日期: 2021年月日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章)🌽:
簽訂日期: 2021年月日